为庆祝资源管理系建系20周年(2006-2026),回顾发展历程、凝练办学精神、彰显学科特色,进一步增强全系师生归属感与凝聚力,搭建全校师生创意展示平台,特举办资源管理系建系20周年纪念徽章LOGO设计大赛。本次大赛面向全校各二级院系师生,广泛征集兼具系情底蕴、创意美感与时代气息的纪念徽章LOGO设计作品,以视觉符号定格20载风华,助力文化传承与品牌建设。
一、大赛主题
廿载薪传,智启资源;笃行致远,逐梦新程
解读:“廿载薪传”呼应资源管理系2006年建系以来的发展历程,彰显接力传承的育人初心;“智启资源”紧扣资源管理系地理学、旅游管理等专业特色;“笃行致远,逐梦新程”既回望20年办学积淀,也寄托未来高质量发展的愿景。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唐山师范学院资源管理系
(二)协办单位
资源管理系学生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三)组织委员会
由资源管理系领导、专业教师、设计领域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大赛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规则制定、评审实施及成果推广等工作,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
(四)评审委员会
邀请学校美术学院专业教师、资源管理系教师组成评审团,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兼顾作品的创意性、专业性、贴合性与传播性。
三、参赛对象
全校各二级院系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可个人参赛,也可组队参赛,每组不超过3人,鼓励跨院系组队,凝聚多元创意)。
四、大赛时间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启动宣传、作品征集、初审、复审、公示颁奖五个阶段,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拟定如下:
(一)启动宣传阶段(3月25日-3月30日)
通过资源管理系官网、微信公众号、班会宣讲等多种渠道,发布大赛通知,解读大赛主题、规则及系情系史,广泛动员全校师生参与。
(二)作品征集阶段(3月25日-4月14日)
参赛选手按要求完成设计作品,将纪念徽章LOGO和设计理念自行建成Word文档,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初审阶段(4月15日-4月17日)
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参赛要求、兼具创意与贴合性的作品进入复审环节,初审结果将通过资源管理系微信公众号公示。
(四)复审阶段(4月20日-4月23日)
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作品进行集中复审,按照评审标准打分,确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入围奖名单。
(五)公示颁奖阶段(4月24日左右)
公布最终获奖名单,举办颁奖仪式,为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优秀作品将在网络平台展示,并纳入建系20周年纪念资料。
五、作品设计要求
(一)核心贴合性
1.紧扣“建系20周年”核心主题,融入资源管理系系情系史——资源管理系成立于2006年,由原物理系地理科学专业和政史系旅游管理专业组建而成,深耕地理学、旅游管理两大核心领域,秉持“厚德、博学、励志、笃行”的校训,坚守育人初心,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凸显“资源育人、实践赋能”的办学特色,体现20载办学积淀与发展成就。
2.结合唐山地域文化(如唐山抗震精神、工业底蕴、地理风貌)与唐山师范学院办学理念,实现系情、校情、地域情的有机融合,传递积极向上、砥砺奋进的精神风貌。
(二)创意与美感
1.创意独特新颖,避免抄袭、模仿,具有鲜明的视觉辨识度和艺术感染力,能够体现时代气息与设计美学,符合现代纪念徽章LOGO设计潮流。
2.构图简洁大气、主次分明,色彩搭配协调,便于记忆、传播和后期应用(如用于纪念海报、文化衫、纪念册、系部标识等)。
(三)实用性与规范性
1.作品需适配不同应用场景,可缩放、可单色/彩色呈现,清晰可辨,无模糊、变形等问题,适合用于线上宣传、线下展示、实物制作等多种场景。
2.设计作品需包含纪念徽章LOGO图形、标准字体、色彩规范,附详细设计说明(阐述设计理念、元素寓意、色彩选择等,字数不少于300字)。
(四)格式要求
1.提交作品为电子版,需提供两种格式:JPG格式(高清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小于2MB,不大于10MB)、AI/PSD源文件(保留图层、可编辑)。
2.作品需单独命名为“作品名称-院系-姓名-联系方式”,作品打包压缩,以“LOGO大赛-院系-姓名”为压缩包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
3.每人/每组可提交1-2份作品,多份作品需分别打包提交,每份作品需配备独立的设计说明。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
八、作品提交与注意事项
(一)提交方式
参赛作品及设计理念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3474311172@qq.com,邮件主题统一为“LOGO大赛-院系-姓名”。
参赛选手进群

(二)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者需保证作品的知识产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包括文字、图形、创意等),若涉及侵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奖项及奖品。
2.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资源管理系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复制、推广及用于各类纪念活动,不再向设计者支付报酬,设计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