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院发[2005]4号、院政[2005]5号《关于院务公开和系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及院政通字[2005]1号《关于系务公开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2009年度校务系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内容
(一)财务收支情况;(财务处、各系)
(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称评定、引进人才、退休、调入调出、派出学习(境内、外)、年度考核、奖励情况等;(宣传部、人事处、各系)
(三)普通、成人及专接本招生录取情况;(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处)
(四)教材、物资、设备采购情况;(教务处、国资处、各系)
(五)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先进集体、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党员发展情况等。(学生处、各系)
二、公开程序及形式
由学校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各项公开内容,经纪委办审核通过后,设置定点公开栏予以公布。各系公开栏设置要便于广大师生、干部群众查阅及监督,公开时间不少于两周,公开地点在学校办公室备案。
三、公开要求
(一)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及时做好本单位的此项工作,做到公开内容具体、翔实。公开内容上交时各部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各系由系书记和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保管好校务公开资料,每次公开的内容由学校办公室和承办部门认真保管,以备核查。
(三)各部门按通知要求于本月22日(下周一)上午之前将公开内容打印报学校办公室张妍,经审核通过后再将修改好的电子版报办公室。(办公室联系电话:3863012,邮箱:bgs@tstc.edu.cn)
四、《关于院务公开和系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系务公开的补充意见》文件可在办公室主页规章制度栏目中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