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旅游法》,增强旅游管理专业学生法制意识和专业意识,应对旅游立法为旅游业发展带来的变化,加快旅游管理专业品牌建设, 10月22日,我系在文12阶梯教室举办旅游法专题讲座,特邀唐山市旅游局政策法规处李中宇处长做主讲人,系主任王淑娟、系副书记白玉海、旅游教研室各位老师及我系旅游管理专业全体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李处长从《旅游法》的出台背景、立法四大原则、实施的意义、热点问题四个方面对其进行了深入解读,并针对零负团费、景区收费以及超载、导游薪酬及小费等七大现实问题做了重点剖析,强调《旅游法》是中国旅游法制化建设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座丰碑,旅游立法规范了旅游行为,稳定了市场秩序,利于建设和谐社会。李处长指出,《旅游法》的出台为高校加强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后盾,深入学习《旅游法》,夯实学生的旅游法律知识,将学生培养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高素质、高技能的旅游从业人员,促进全社会文明旅游,守法旅游,净化旅游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旅游行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李中宇处长做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