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和教室卫生管理,优化学生生活和学习环境,加强学生文明素质的养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 全系学生严格遵守学校教室和宿舍管理规定,做好教室和宿舍卫生。
二、 各班按照系学工组的安排,每天按时打扫分管教室和宿舍卫生。
三、 教室卫生每天打扫两次,时间为早晨7:30和下午13:30以前,教室卫生包括教室地面、课桌、黑板和门窗。每周二下午,各教室由所负责的班级集体做全面打扫,确保教室环境整洁卫生。
四、 宿舍卫生由各宿舍安排专人打扫,保证宿舍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五、 学生每天8:00以后必须起床并打扫宿舍卫生。早8:00以后不起床或起床后没有叠被者按违纪处理。
六、 教室卫生一次未做罚款50元,班级和本人记录批评一次,两次违规给予通报批评,三次违规给予警告处理。两次违规以上者取消本人评优评先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资格,班级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罚款由班主任绩效工资扣罚。
七、 宿舍早8:00未起床者罚款20元,宿舍和本人记录批评一次,两次违规给予通报批评,三次违规给予警告处理。两次违规以上者取消本人评优评先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资格,宿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罚款由班主任绩效工资扣罚。
八、 教室及宿舍卫生由辅导员和自律委员会负责检查,由系学工组进行处理。处罚所得罚金留作系优秀班级和文明宿舍奖励基金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九、 本办法于2015年9月施行,各项内容由系学工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