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河北艺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1.专职辅导员岗位5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2014年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2.会计学、财务管理岗位1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2014年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3.专职招生岗位1名,要求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2014年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9日8:30 --1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综合楼1022室),电话86665023 86663655。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5.资格审查及交费。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6.准考证发放:12月15日,资格复审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时间:12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及内容:辅导员岗位考试分面试、试讲两部分;会计学、财务管理岗位考试分面试、业务考核两部分;专职招生岗位考试分面试和行政能力测试两部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专职招生岗位考试面试成绩占70%,行政能力测试占30%。专职辅导员岗位、会计或财务管理岗位面试成绩占60%,其它成绩占40%。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四、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续,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每个合同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实际表现和学员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六、本公告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311-86665023 86663655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