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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标准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3-15 】

 

指标

说 明

(1)

7分

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意识,关心国家大事,积极靠近党组织,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

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意识,关心国家大事,能学习邓小平理论的

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有不满情绪,思想上靠近党组织,但无实际行动的

不拥护党的领导,鼓吹反动言论,无靠近党组织意识,对国家大事漠不关心的

(2)

5分

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待人诚恳,热情,团结同学,积极主动的帮助同学,能理解他人和维护同学利益,和同学关系融洽,大公无私,有为同学服务的思想的

为人正派,有求必应,能理解他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的

能顾全大局,和同学和睦相处,有一定群众基础的

个性太强,以自我为中心,不关心他人的利益,损人利己的

(3)

8分

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责任感,积极参加校、系、班团活动并献计献策,同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维护集体荣誉、利益,无损害集体形象行为的

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能参加校、系、班团活动,基本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基本无损害集体形象行为的

有集体主义观念,能参加校、系、班团活动,但不很积极的

集体主义观念淡薄,经常不参加校、系、班团活动,并有损害集体形象行为

(4)

15分

认真听讲,独立完成作业,认真复习预习所学课程,经常向老师请教的,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的

认真听讲,有时和别人商讨完成作业,认真复习预习所学课程,基本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的

能认真听讲,有时抄袭作业,不认真复习预习,少量旷课、迟到、早退现象的

不认真听讲,经常抄袭作业,考试有作弊现象或经常不及格,经常有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5)

5分

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各种协会组织的活动,并作出较大贡献,且取得荣誉的

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各种协会组织的活动,未取得荣誉的

参加科技小制作和各种协会组织的活动

不经常参与科技小制作和各种协会组织的活动

(6)

5+3分

参加校级比赛(如教师基本功大赛、百科知识径赛、文艺类活动)并取得名次(取得一次5分,之后每取得一次+1分至满分8分止,以下同)

参加校级比赛(如教师基本功大赛、百科知识径赛、文艺类活动)未取得名次,或参加系级比赛取得名次的

参加系级比赛取得名次的;参加班级比赛,取得名次的

(7)

5分

计算机过二级且英语过六级的

计算机过二级或英语过六级的

计算机过一级且英语过四级的




计算机过一级或英语过四级的(大二只要通过计算机一级便可得优)

(1)

指标


说 明

(8)

10分

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建校活动,认真打扫教学楼,教室,不怕脏,不怕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能参加义务劳动,建校活动,认真打扫教学楼、教室的

需干部和他人督促才能参加义务劳动、建校活动,打扫教学楼、教室的

经常借故或无故不参加各项劳动,躲避劳动的

宿

(9)

10分

能积极认真的按要求值日,成绩优秀,自觉、主动的打扫公共卫生,并做到干净整齐、彻底,能督促其他同学认真值日,成绩均在90分以上、获校级文明宿舍的

个人床铺干净整洁,成绩优秀,自觉、主动的打扫公共卫生,并做到干净整齐、彻底,成绩均在88分以上

个人床铺一般,需宿舍长和他人督促才搞公共卫生,且不认真、彻底,成绩均在85分以上的

个人床铺脏、乱、差,经常不搞宿舍公共卫生,宿舍成绩经常在85分以下的

(10)

10分

全勤,无迟到,早退现象

旷操次数不多于3次的

旷操次数不多于5次的

旷操次数多于5次的

体育达标

(11)

5分

达标

不达标

体育竞赛

(12)

5+2分

参加校级体育比赛,取得名次的(取得一次5分,之后每取得一次+1分至满分7分止,以下同)

参加校级体育比赛,未取得名次的;参加系级体育比赛,取得名次的

参加系级体育比赛,未取得名次的;参加班级体育比赛,取得名次的

心理素质

(13)

5分

身心健康,与老师、同学关系融洽,学习、工作、生活处理得当

身心健康,与老师、同学关系融洽,学习、工作、生活处理较得当

身心健康,与老师、同学关系一般,学习、工作、生活处理不当

(2 )

综合测评成绩

年级 姓名 学号

项目

分数

自 评

班组测评

辅导员

等级

分数

等级

分数

等级

分数

1

7







2

5







3

8







4

15







5

5







6

8







7

5







8

10







9

10







10

10







11

5







12

7







13

5







合计

100







奖学金评定办法

1. 领导小组: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

2. 组成人员:辅导员、班委、组长、宿舍长、宿舍成员代表

3. 综合测评评定步骤:(100分计)

(1) 学生自评,权重为:0.2

(2)班委组织组长、宿舍长、宿舍成员代表对每位同学进行评定。权重为0.4

(3) 辅导员评定,权重为0.4

4.总评成绩确定:

(1) 学年平均成绩A(100分计):专业课总成绩/科目数

(2) 综合测评成绩B

(3) 总评成绩P=A*70%+B*30%